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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洛阳市职位第三批考察公告

来源:洛阳市公务员局 | 日期:2023-05-30 08:55|浏览:10126次| 字号:[大] [中] [小]

       按照《河南省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洛阳市职位第三批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果及第三批考察人选名单
       在前两批体检的基础上,本次共有139名考生进行了复查。参加复查的139名考生中,1名考生放弃复查资格,10名考生需要进行复检,暂不进行考察。其余128名考生中,126名考生体检合格,2名考生因怀孕未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均确定为第三批考察人选。2名怀孕的考生,按照《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7号)规定,考生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可先进行考察,如果考察中发现有影响录用的问题,不予录用,如果考察中没有发现有影响录用的问题,暂缓录用,待考生孕期结束完成体检后,根据体检结果再确定是否录用。考察人选名单见附件。
       二、考察标准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要求进行,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以及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其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察,还应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有关规定。
       考察时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核实考察人选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
       三、有关注意事项
       1、考察工作将于近期开展,请第三批考察人选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考察组考察时进行联系。同时请考察人选按照考察组要求准备好相关证件、证书及有关材料。因联系不上考察人选造成的后果由考察人选本人承担。
       2、考察人选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的,须在2023年6月10日18:00前提出书面放弃申请;之后再放弃资格的,将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

洛阳市公务员局 

2023年5月30日

附件:第三批考察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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