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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两级法院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技能考试和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日期:2023-04-24 17:40|浏览:5904次| 字号:[大] [中] [小]

       根据洛阳市两级法院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工作安排,现将技能考试和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技能考试的人员
       根据拟招聘职位人数与参加技能考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技能考试的人员,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技能考试。
       技能考试期间因放弃技能考试出现应试人员空缺的,根据缺额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递补人选。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公告将在洛阳人事考试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发布,应试人员务必及时查看。
       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二、资格审查的时间与地点
       (一)资格审查确认时间
       2023年4月25日下午14:30至18: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西门)1楼法官接待室。
       三、资格审查的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的资料
       1、《资格审查情况登记表》(一式2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笔试准考证或笔试成绩通知单。
       4、毕业证书。 毕业证书丢失的,需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的“毕业证明书”。
       5、学历查询结果或学历认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查询并打印出相关信息;查询无结果的,应试人员应当向教育部全国高等教育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或河南省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文苑南路与相济路交叉口东南角,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申请学历认证,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以上5个材料均需提供原件,2、3、4、5号材料自行使用A4普通白纸复印两套,资格审核后原件自己收回,两套复印件材料分别排序后与1号材料一起上交,存档备查。
       (二)注意事项
       1、参加技能考试资格审查的应试人员务必按照本通知要求提前准备好所需资料,按照上述顺序排列,以便审核。
       2、参加技能考试资格审查的应试人员必须本人到现场进行审查,不得他人代替。未按照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审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应试人员提供材料不全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参加技能考试资格。
       3、通过技能考试资格审查应试者,现场领取《洛阳市两级法院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技能考试通知单》。
       4、由于参加技能考试资格审查现场人员较多,请应试人员按照现场工作人员指引,有序进场。
       5、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录用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试者与招录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即按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6、本次洛阳市两级法院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后期有关技能考试、面试、体检及考察等相关事宜,均通过洛阳人事考试网(www.lysrsks.com)和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hnlyzy.hncourt.gov.cn)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应试人员请务必每日登陆查看相关信息。因应试人员错过查看有关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应试人员本人承担。

      附件:1.技能考试资格审查情况登记表
                2.参加技能考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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