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洛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中“各遴选职位的报名缴费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5: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职位的拟遴选人数直至取消职位”的要求,现将取消职位予以公布,具体情况见附件。报考此类职位的人员可重新选报其他职位。
职位被取消的报考者,请于2月6日8:00至17:00登录原报名网站重新选报其他职位。报考者不得再报考已公布取消的职位。未按要求重新选报职位的,视为自愿放弃,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洛阳市公务员局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