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2名。
一、学校基本情况
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是由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创建于1975年,开办有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无人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移动通信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物联网应用技术、电子商务、会计、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等48个高职专业及方向,围绕工业和信息化正在建设资源环境与安全、装备制造、土木建筑、电子信息、财经商贸等五大专业群。学校近年来被评定为河南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入选河南省“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被评为“河南省第六批依法治校示范校”,同时是河南省职业院校师资培养培训示范基地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河南省电子商务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河南省煤炭行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单位、秘书长单位等。学校还荣获全国煤炭系统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校园、河南省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学校行风建设先进单位、河南省职业指导与就业服务先进单位。
二、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成立以校领导为组长,由组织人事部牵头,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处、教务处、资源保障中心、武装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组织人事部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三、招聘专业
1.资环类(安全科学与工程0837/测绘科学与技术0816/矿业工程0819/遥感科学与技术1404 )
2.机械类(机械工程0802/机械0855/智能科学与技术1405)
3.电气类(电气工程0808/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1401)
4.信息类(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软件工程0835/网络空间安全0839/电子信息0854)
(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为准)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已取得博士毕业证、学位证的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本科学历需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硕博专业需一致或相近;
6.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资格审核时应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henan.gov.cn/)和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招聘网站(http://www.hciit.edu.cn/)。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10日。
2.报名方式:报名以电子邮件投递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以1个PDF文档的形式分别发送至hngxrsc@126.com邮箱,并以“博士应聘+姓名+专业”格式命名。学校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分批实施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招满为止(岗位剩余情况可咨询用人单位)。
3.报名材料
(1)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
(4)主要科研成果及获奖证明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5)其他证明材料。
注意:以上材料扫描件按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档,规范命名后发至指定邮箱。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参考目录中的,或对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内容需要咨询的,请与学校组织人事部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4.资格审查。学校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开展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应聘者应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海外毕业研究生携带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不符合要求条件或不按要求提供资料者,资格审查视为不合格,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采用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学校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试(面试),面试的时间与地点通过学校官网进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学校官网“人才招聘”专栏。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后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刘老师、张老师
咨询电话:0391-8767016(学校组织人事部)
监督电话:0391-8767017(学校纪检监察室)
0371-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072(省人社厅事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