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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宁陵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宁陵县人民政府 | 日期:2023-10-27 16:20|浏览:2651次| 字号:[大] [中] [小]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促进宁陵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和省市招才引智有关精神,结合全县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0名。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德才兼备为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宁陵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商丘市户籍(岗位要求大专学历的专科毕业生须现户籍地为宁陵县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4)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宁陵县机关事业单位在册人员(包含试用期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商丘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sqrsks.cn/),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0日8:00-11月1日17:00。

  报考人员登录“商丘人事考试网”点击“2023年宁陵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查看招聘公告,填写《2023年宁陵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jpg格式,照片要清晰、无变形,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根据提示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等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8:00至11月2日17:00。报考人员可在资格初审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更换或改报其他岗位,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核。逾期未再次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请考生在资格初审期间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状态。

  3.网上缴费

  已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于2023年10月30日9:00至2023年11月3日12:00在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笔试考务费30元。未缴费或缴费未完成的报名人员,报名无效。缴费成功后,请在网站内自行打印《2023年宁陵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后续使用。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名人员,于2023年10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凭乡镇证明到宁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08房间(宁陵县长江路与骊山路交叉口西侧)办理免缴费用手续。

  4.加分政策

  按照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当年从商丘市入伍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商丘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商丘市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退役士兵。

  符合加分政策的报名人员于2023年11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持以下资料到宁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08房间(宁陵县长江路与骊山路交叉口西侧)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须提供:(1)《2023年宁陵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加分申请表》(附件3),(2)本人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逾期未提交加分申请的视为放弃。

  5.相关要求

  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无效。拟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比例设定为1:3,达不到1:3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博士研究生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引进。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关注报名网站。

  1.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3.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考试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资格确认

  1.按笔试总成绩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认参加面试。

  2.面试资格确认名单、时间、地点通过报名网站另行通知。面试资格确认采取现场方式进行,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参加资格确认时携带以下材料:(1)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2)与报名上传照片同版的近期2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贴在报名表上);(3)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包括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留学回国人员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宁陵县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已辞职但手续未办结人员)需提供《2023年宁陵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6)报名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退原件留复印件。

  3.因不符合招聘条件、弃权等原因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及要求完成面试资格确认,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相关事项通过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

  2.应试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3.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同一面试考场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四)总成绩

  个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依笔试成绩(不含加分)名次予以确定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

  2.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以及招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等。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三年(含试用期一年)。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由宁陵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3.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规定的,立即取消其报名、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商丘人事考试网、宁陵县人民政府网为本次招聘工作的发布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以上网站进行发布,不再单独通知报名人员本人,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公告。报名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完成相应公开招聘工作流程的,视为自动弃权。

  5.此公告由宁陵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0-7858186(工作时间内)

  监督电话:0370-7632370(工作时间内)

 

 

  文章来源:https://www.ningling.gov.cn/zwzx/gsgg/content_213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