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规定和要求,对照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对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了考后资格核查,现将未通过考后核查人员的情况予以公布。
附件:2022年度执业药师(补考)职业资格考试未通过核查人员名单.xls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