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及《关于 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规定和要求,现对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和考后资格核查。
一、公示
按照有关要求,现对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见附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7月31日至8月8日。公示期间, 河南省水利厅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举报电话: 0371—65571134,对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考后资格核查
河南省水利厅按照核查重点和相关标准确定核查对象,并通知受核查人员。请成绩合格人员在公示期间保持手机畅通,接到核查通知后,务必于2023年8月8日前将核查资料发送至494801667@qq.com邮箱。核查资料内容以电话通知为准,将所有资料原件扫描或拍照后,生成压缩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联系方式.zip”。联系电话:0371-65571134。
提交的核查材料要确保真实有效,如发现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报名资格,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查的,将影响本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附件: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xlsx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