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水利厅《关于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67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对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名单及考后资格核查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
按照有关要求,现对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进行公示,见附件1。公示期为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9日。公示期间,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考后资格核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已按照核查重点和相关标准确定核查对象,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了被核查人,核查结果见附件2。请核查结果为“未通过”和“未完成资格核查”的考生于2023年4月5日前提交补充核查材料进行补充核查,补充核查为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最后一次核查安排,由于被核查人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查的,视为被核查人员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和本次考试成绩。
三、工作联系及举报电话
工作联系及举报电话:0371-87165250 87165215
附件: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xlsx
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职业资格考试资格核查结果人员名单.xlsx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