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和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核查的通知
为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豫人社函〔2020〕40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和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报名资格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确定
采取随机抽查和重点核查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核查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核查时间
2020年5月25日至 2020年5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三、核查方式
核查对象现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照报考条件审核证明材料,并作出考生是否具有报考资格的审核意见。需提交的证明材料为:
1、核查学历的考生需提供: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到的本人学历信息(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核查工作年限的考生需提供:
①身份证原件;
②毕业证原件;
③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原件。
四、核查地点
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89号河南建设大厦东塔816房间。联系人:郭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371-65320891。
五、注意事项
1、疫情期间,现场提交证明材料的考生请主动佩戴口罩,自觉排队,保持合理间距。
2、已按要求现场提交过核查证明材料的考生,无需重复提交。
3、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核查的考生将暂按“未按期进行报考条件复核”处理。
附件:1、一级建造师核查考生名单
2、一级造价工程师核查考生名单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