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执业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考试资讯 > 职称执业

关于做好201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日期:2019-03-05 16:33|浏览:1280次| 字号:[大] [中] [小]

关于做好201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生态环境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4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8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5月18日

       上午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14:00——17:0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19日

       上午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14:00——17:00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郑州市区。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3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全科)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见附件2,下同)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19年12月31日。

       (二)参加2个科目(免2科)条件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原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三、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条件

       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分滚动与非滚动两种管理模式。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考全科)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免2科)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方能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时间及程序、交费时间、准考证打印

       (一)报名时间

       201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3月1日9:00至3月10日17:00。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并下载打印《201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表》),否则视为未成功报名。

       (二)报名程序

       1.考生报名照片预处理

       “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实行注册和报名照片资源共享,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审核。考生注册之前,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或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识别,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

       2.考生网上注册

       所有报考人员首先登录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http://zg.cpta.com.cn/examfront(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点击“注册”按钮,按照提示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并上传已处理好的照片,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请考生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以备缴费环节和打印准考证环节使用,并且可在以后报考其他人事考试时使用。

       3.考生网上报名

       注册成功后,考生登录服务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河南省”,进入报考信息填写页面,请考生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报名按照属地原则: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考生选择原省辖市;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生应选择档案存放地的省辖市。

       成功填写报考信息后,请再次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点击“报名信息确认”( 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若需修改报名信息,请点击“修改报名信息”取消确认状态,修改完毕后请再次进行确认),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资格审查时使用,一份本人留存。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省市两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各级人社(职称)部门负责资格审查的监督与指导。

       2019年新考生和2017年(含)以后报名的老考生均须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段为2019年3月2日至3月12日。

       考生所在单位应按照规定条件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并打印填写《201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下称《考试报名汇总表》),集中到生态环境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生由各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机构)负责。审查时须提交《考试报名汇总表》、《资格考试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免2科考生还需提供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证书、聘书原件及复印件,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满15年的证明材料或还原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省直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3月11日至3月12日。省直考生所在单位应按照规定条件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并打印填写《考试报名汇总表》,并集中到郑东新区学理路10号生态环境厅办公大楼1825房间(咨询电话:66309073)进行资格审查。生态环境厅将全部审查合格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考试报名汇总表》于2019年3月13日前送交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郑州市顺河路32号)。

       省辖市资格审查具体时间由各省辖市生态环境部门与人事考试机构商定后公布。

       各省辖市及各省直管县(市)符合条件考生所在单位应按照规定条件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并打印填写《考试报名汇总表》,并集中到省辖市生态环境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省辖市生态环境部门将全部审查合格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考试报名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送交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将通过资格审查的所有考生状态在网上设置为“资格审核通过”,并于2019年3月15日前将《考试报名汇总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省人事考试中心计算机部。

       (四)交费时间及办法

       1.交费时间

       网上交费时间:2019年3月18日9:00至3月21日17:00。

       请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关注网上交费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未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2.交费办法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方可进行网上交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 (http://www.cpta.com.cn),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交费,交费须使用银联卡。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925号),《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55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每人每科35元。

       网上交费成功的考生,可在网上交费截止1个月后的30天内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个人领取发票带身份证,单位领取发票需携带一份加盖公章的《汇总审批表》,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发票的,视为放弃领取发票。

       (五)打印准考证

       2019年5月13日9:00至5月17日17:00,通过资格审查并已交费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一)各省辖市、各有关部门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把好资格审查关。凡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各考试管理机构一律不得接受报名。

       (二)各省辖市的《汇总审批表》是省人事考试中心确定考生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和能否交费的依据。各省辖市务必核对准确后按规定时间报送,否则将影响考生网上交费。

       (三)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考生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考生报名时要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在网上提交信息时,考生不得写繁体字和不规范简化字,姓名必须与身份证的姓名相同;答题卡和试卷上所填姓名必须与准考证、身份证上姓名相同。

       (四)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考试报名汇总表》是省人事考试中心确定考生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和能否缴费的依据。各省辖市务必核对准确后按规定时间报送,否则,将影响考生网上缴费。

       (五)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六)《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须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三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七)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八)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查询考试成绩。

附件:1.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

          2.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专业对应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2月26日

下载附件: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