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47号)规定和要求,现将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职业资格考试核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核查结果
经核查,1055名考生核查结果合格(附件1),40名考生核查结果不合格(附件2),6名考生未按期完成资格核查(附件3)。
二、补充核查
(一)补充核查对象
核查结果为“不合格”、“未按期完成资格核查”人员。
(二)补充核查方式
请需补充核查人员将补充核查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njtjl@163.com,文件格式为文件压缩包形式,文件名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zip”,发送邮件主题为“姓名+监理工程师补充核查”。
(三)补充核查时间
补充核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本次核查是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最后一次资格核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371-87165250 87165239
三、证书领取
证书领取方式见附件4。
附件:
1.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pdf
2.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职业资格考试不合格人员名单.pdf
3.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职业资格考试未按期完成资格核查人员名单.pdf
4.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职业资格证书预约邮寄办法.pdf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9月12日